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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50500-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正文(word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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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GB 50500-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8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七月九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原规范的附录A~E除个别调整外,基本没有修改。原由局部修订增加的附录F,此次修订一并纳入规范中。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北京三里河路九号,邮政编码100835),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修订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编制组成员: 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参编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编制组成员:王海宏 谢洪学 吴 松 胡晓丽 吴佐民 文代安 赖铭华 金春平 周明科 李艳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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