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07〕402号] | ||||||||||||||||||||||||||||||||||||||||||||||||||||||||||||||||||||||||||||||||||||||||||||||||||
载入中... ![]() |
||||||||||||||||||||||||||||||||||||||||||||||||||||||||||||||||||||||||||||||||||||||||||||||||||
湘建价〔2007〕402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2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06〕330号)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对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现予发布新的人工工资单价(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新的人工工资单价适用范围
新的人工工资单价包括最低工资单价和市场工资单价。其中附件中所指其他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包括装饰部分)、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建设各方在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结算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二)招标单位编制工程标底或上限值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照市场工资单价计取,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可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在规定范围内计取。但按相关规定确定工程标底或上限值时,其优惠下浮后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三)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其成本价的规定作出处理。
(四)招标投标工程,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10%以上部分或工程量漏项、新增项目,其人工工资单价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发布的当地市场工资单价执行,其中装饰工程按发布的当地市场工资单价平均值计取。合同约定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五)按实结算的工程,原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其人工工资单价按发布的当地市场日工资单价计取,其中装饰装修工程按发布的当地市场工资单价平均值计取。合同约定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三、其他规定
(一)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取费基价),其人工工资单价均按30元计算,超过30元部分按价差计算。修缮工程计费部分仍按原规定的22元计算。
(二)编制设计概算仍执行2001年颁发的《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建设项目,其人工工资单价按市场工资单价其他工程执行,计费部分仍按原规定的22元计算。
(三)原合同约定执行97仿古建筑及园林定额、95市政定额、99建筑定额、2002年安装定额的未完工程,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四)新的人工工资单价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在此时间前已签定施工承包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
附件: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单位:元/工日
|
||||||||||||||||||||||||||||||||||||||||||||||||||||||||||||||||||||||||||||||||||||||||||||||||||
| 资料论文录入:yalines 责任编辑:nbmk8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关于调整工程安全防护、文明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关于站长 | 广告合作 | 用户列表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邮局登录 | 管理登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