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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 【字体: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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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云南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  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职工、民工要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思想端正,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纪律严明,措施得当,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各项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按国务院1991年3月11日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程序按时上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云南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施工单位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由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附图)。云南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拆迁安全保通处;施工单位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三章 保证体系

第七条  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八条  通过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安全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领导

副组长:分管领导

组  员:各处室、总监代表处领导和安全管理员

 

 

安全责任制

安全教育

安全控制

安全检查

安全活动经费
安全奖惩
安全管理措施
系统安全教育
广播及黑板报

 

三工教育
防触电、火灾洪灾
防爆破事故
防高处坠落
防机械车辆事故
奖罚兑现
定期检查
不定期检查

表彰、奖、罚责任人

消除事故隐患

 

 

 

 

 

提高预测预防能力

实现安全生产

强化安全意识

工班义务安全员

各分公司安全员

各分公司经理

各业务科室

安全管理体系

防坍塌掩埋事故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九条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与指挥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安全目标,层层实行严格的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条  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业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省、厅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机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逐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措施经费,并确保资金到位和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  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对威胁公众和职(民)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设施、特殊设备、特种工种(机、车、爆破、电工等)、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性检查、评估。坚持日常安全巡查,至少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监督、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有效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对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后应严格验收,及时查处“三违”现象等违章行为。加强道路标志管理,及时清除路障,确保道路畅通。

第十四条  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职(民)工应采取多种形势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职(民)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宣传教育面覆盖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第十五条  做好职(民)工劳动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规定、标准,对特殊工种应采取特殊劳动保护。严禁使用童工,工地不准使用聋、哑、残、老民工。

第十六条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职(民)工遵纪守法意识,杜绝“六害”现象,维护好社会治安。注意搞好社群关系,尊重地方习俗,加强民族团结。

第十七条  严格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凡属重、特大伤亡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报指挥部,严格按国家有关事故统计规定,按时上报月(年)报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第十八条  对一次职工因工死亡3人及以上的责任事故,或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坍塌、爆炸、火灾、质量等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五章    考核及奖惩

第十九条  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安全责任制,考核实行奖优惩劣,做到考核有指标,奖惩有内容、有力度,充分调动参加小磨高速公路建设的广大职(民)工的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二十条  小磨指挥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根据合同文件和本办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比,奖励基金的提取及使用按合同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43.2款和79.2款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奖励

一、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本着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给予奖励(奖励费用从奖励基金中开支)。

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考核标准:

1、一年内无工伤死亡和重伤事故(包括劳务施工队),轻伤待工率1‰以下,人均经济损失l00元以下,每百辆车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百台工程机械经济损失40万元以下 (因肇事负同等责任以上者均纳入统计)。

2、严格遵章守纪,安全组织健全,安全活动开展正常。

3、安全思想树立牢固,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工作真抓实干。

4、爱护机械设备,生产环境安全有序,车容车貌好。

5、全面完成生产任务,两个文明建设成绩显著。

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综合考评、审定。指挥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同时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四、项目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个人考核标准:

1、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并积极组织职工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积极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定期安排布置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积极施救,或在事故抢险中,使国家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者。

     3、在积极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和职业病等方面,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果的。

     4、积极制止和处理“三违”行为,定期主动向指挥部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生产情况的。

     5、在本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指标达到责任书规定要求的。

     6、其他在劳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五、先进个人由项目部、高监办按上述标准和责任书规定考评并推荐上报指挥部安委会审定。经审定评为先进个人的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奖励500元-2000元奖金。

      六、先进单位、责任人奖励由指挥部安委会评比考核。奖励每年进行一次(特殊贡献者除外)。

七、对劳动安全作出特殊贡献者,由小磨指挥部安委会决定给予特别奖励,并进行通报嘉奖。

第二十二条  违约处理

     一、承包人在安全生产中按《工程违约处理实施细则》执行。 

     二、经检查、评比,安全工作合格单位将退回按《云南小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提取的安全保证金;被执行一票否决的承包人,安全保证金不退回。承包人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赔偿纠纷时,经司法机关认定的由承包人支付的费用,业主可从安全保证金中扣支。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考评办法

第二十三条  云南小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百分制进行检查考评,满分为100分。详见考核评分细则。

云南小磨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责任书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评方法

扣分标准

实得分

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5

查各单位与其所属队伍安全责任书文本及实际执行情况

未签责任书队伍数/应签订责任书总数×5

2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5

查责任单位与其所属队伍安全规划、计划、规定、办法文件、相应记录

未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计划的扣1-2分;未将规划、计划纳入生产的扣1分;计划贯彻落实不好的扣1-2分。

3

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措施

5

查贯彻上级有关规定、制度、通知情况;本单位制度和执行情况

贯彻上级规定、制度、通知不力的视情况扣1-2分;本单位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好的扣1-3分。

4

安全机构、人员安全专项措施经费

5

查安全机构人员情况;查机构人员工作情况;查安全措施经费实际落实情况

各级安全机构、人员不落实的扣1-2分;安全机构、人员工作差的扣1-2分;经费不落实的的扣1-2分。

5

事故防范工作

30

查事故隐患、查易燃易爆物品的落实情况。

无上岗证1人扣2-6分;现场隐患1处扣2-6分;“四防”不全扣2分;标志缺、损1处扣2-6分;爆炸物品私购或私藏1次扣完该项分;帐物不符扣2分;违规操作或使用不当扣2-4分

6

安全宣传教育

10

查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规定、通知、办法、标语、标牌落实情况和相应各种记录

安全宣传教育覆盖率达不到100%扣1-2分;查无记录台帐1次扣0.5分(每年不少于10次);无宣传标语、标牌扣1-3分(每合同段不少于3条);凡通报批评1次扣5分,表扬1次加5分。

7

劳动保护

10

查劳动保护情况;现场防护情况;安全帽、绳等保护情况、童工情况

无安全防护1处扣2分;有童工1人次扣2分;危险地段作业无安全帽、绳等保护1处(1人)扣1-4分;有聋、哑、瞎、残、老民工扣1分。

8

法制宣传教育

5

查法制宣传教育情况;社群关系情况

有“六害”现象扣1-2分;有矛盾、纠纷造成社会影响扣1-3分

9

事故报告、查处

5

查事故原始统计台帐、资料;结案处理情况

资料不全扣1-2分;结案率低于100%扣1-3分。

10

目标

千人死亡率0.35人

8

查事故现场及统计资料

超过扣8分

千人重伤率0.45人

4

超过扣4分

每百车死亡率1人

3

扣3分

每百车经损率18万元,百台工程机械经损率50万元

2

扣2分

施工导致交通事故

2

扣2分

施工阻车1小时以上

1

扣1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公路施工各工序的安全管理规定见附件。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作为合同协议书的附件,合同协议书一经签订即生效执行。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补充完善和约定。

附件:  公路施工各工序的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公路施工各工序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  路基施工安全管理

一、一般安全规定

1、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要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及机械驾驶、爆破、瓦斯检测等特殊工种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足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5、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6、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专人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施工现场要设置必须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熟知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选择要有利于生产、生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灾的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条件。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及动力、通讯路线和其它临时工程,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并不得擅自拆除。

4、生产、生活房屋要按防火要求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活动板房为7m,铁皮房为5m,临时炉房、发电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之间净距不小于15m

5、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200m以外,外设围栏,炸药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管理部门认可。

6、在林区进行施工测量时,要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

7、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穿软底轻便鞋;在2m以上墩台上测量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员坠落。

9、清场、砍树要组织身体结实,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承担。要明确分工,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不准两人或多人砍一棵树,不准跨在树干上断树筒。高边坡清场作业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

三、土石方开挖安全规定

1、施工之前先清除边坡上方3至5米内的树木、杂草、浮石,修好施工便道,打通机械进场道路;高边坡危险地段要设防护栏,清除地表浮石。

操作人员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人工与机械不准同时上下作业,人机配合施工应交错进行。

3、自上而下进行施工,禁止挖“神仙土”撬“神仙石”。施工按设计边坡一次做合标准。

4、高陡边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员要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绳,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

6、施工中山体发现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机具。

7、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警告标志,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楚的位置指挥。

8、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车轮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交替作业,机上机下人员密切协作,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四、挖掘机作业安全规定: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稳支腿,车身方向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石块的土方,应清除较大的石块和杂物。土体挖成悬空状态不能自然塌落时,须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铲斗运行范围内严禁站人。

五、推土机作业安全规定:

1、推土机下坡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横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挡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坎上作业必须派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倒车。

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多机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至30cm间距,并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应分先后,防止相互撞碰。   

5、推土机摘卸刀片时,必须考虑挂装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绳时应戴帆布手套,禁止用眼挨近绳孔窥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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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nbmk8    资料论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