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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实施2001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 【字体:
关于组织实施2001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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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事厅 文件
湖南省建设厅

 

各市、州人事(劳动人事)局、建委,省直、中央在长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1]14号)精神,现就我省组织实施200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1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1年10月13—14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和具体考务工作安排详见《200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
二、报名条件及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一)200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及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0]15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全省报名截止日期为2001年5月31日。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于2001年5月23至24日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委大院三办公楼一楼)报名;各市、州的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州人事部门自行确定。
(二)报考人员报名一般按属地原则进行。鉴于建筑行业人员的流动性较大,若报考人员现工作地与单位所在地不一致,为方便报考人员,可在现工作地报名。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初次报考的人员,首先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同时正确填涂《考试报名信息卡》,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3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照片(1张粘贴在《资格考试登记表》上,另2张粘贴在《资格考试登记表》右上角,粘贴三分之一即可),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按报考条件对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单位签署意见,出具申报人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续考人员只须提供准考证、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资格考试登记表》(报考人员须正确填写考试档案号,否则其上年度考试成绩不能作滚动处理)、《考试报名信息卡》及3张照片。
2、单位初审后,属省直或中央在长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和《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3)送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届时省职改办将会同省建设厅造价管理总站进行资格审查;属市、州的报考人员,由单位将申报材料送所在市、州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市、州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市、州建委定额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后,由市、州人事部门统一将《资格考试登记表》、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考试报名信息卡》和《报考人员花名册》于5月31日前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市、州在组织报名时,要认真核对考生身份,严格掌握报考人员条件,对弄虚作假的情况,要严肃查处。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四、考试收费
依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及1998年各类资格考试及证书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人考中心函[1998]22号)和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1996]湘价费字第156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规范一批收费项目的通知》(湘政发[2000]2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33.6元(含上缴人事部每人每科8.6元),考务费在报名时一并收取。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参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非立式、无声、无编程功能)。答题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三)全省参考人员统一集中到长沙考试,请督促考生带好准考证和正式身份证原件,具体考试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全省统一查分热线为:16890968,参考人员只需在当地拨打,即可查询到本人考试成绩。
2001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用书的发行工作及考前培训由省建设厅造价管理总站和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地人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密切配合,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省职改办联系电话:0731-2216516
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31-4725083
省建设厅造价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731-5588252

  注意:持过期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将不能参加考试。

附件:1、《200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资格考试登记表》
3、《报考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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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资料论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