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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文件
湘建价办[2002]第002号

关于首次组织实施2002年度湖南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定额)办(站),各专业工程造价站及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文件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价办[2002]第001号)精神,现就我省组织实施[2002]年度湖南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科目 2002年度湖南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2年9月8日,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具体考务工作详见《2002年度湖南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2002年度湖南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作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4)根据工程造价专业技术队伍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造价及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并获得中级预算员岗位证书的,可报名参加造价师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2、免试一科报名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1〉、(2)、(3)且于2002年以前参加全国执业造价工程师考前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人员,可免试一科《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只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一科。 3、报考人员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全省报名截止日期为2002年6月30日。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于2002年6月11-13日统一到省造价总站院内办公楼(桔园小区)报名。各市、州造价办(定额站)按考试通知中的花名册要求将本地考生的情况输入微机软盘于6月30日前报送省造价协会。各市、州的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州造价办(定额站)自行确定。 2、报名人员一般按属地原则进行。鉴于建筑行业的流动性大,可在湖南省范围内异地报名。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填写《湖南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二)一式叁份,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2002年前颁发的全国执业造价工程师考前培训结业证书等原件、5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相片。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报考条件对其初审,合格者单位签署意见,并出具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有关材料证明。 (2)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的报考人员,单位初审合格后,由各单位统一将上述材料和《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3)送省造价协会报名并须经过审查。各市、州的报考人员由单位将申报材料送所在市、州的造价办(定额站)进行初审,合格的于6月30日前报省造价协会审查《湖南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在省造价协会领取。 (3)凡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的考生,经各市、州造价办(定额站)初审后再报省造价协会审查确认。 各市、州造价办(定额站)在组织报名时,要认真核对考生身份,严格掌握报考人员条件,对弄虚作假的情况要严肃查处。 四、考试收费 报考两科须交报名费80元,免试一科只考案例一科的交报名费50元。 五、考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参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答题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2、全省参考人员集中在长沙考试,请考生带好准考证和有效正式身份证原件,具体考试地点与时间在准考证上注明。 2002年湖南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湖南省造价协会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分别由各市、州造价部门组织安排。
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2002年度湖南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 6月30日前 |
各地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
| 8月15日前 |
省造价协会核发准考试 |
| 9月8日考试 |
上午: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下午: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
| 10月31日前 |
阅卷评分并公布考试成绩 |
| 12月31日前 |
继续教育及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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