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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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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考试系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以下四科:《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分土建与安装两类)、《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分土建与安装两类)为18讲+2套模拟题,《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10讲+2套模拟题,其中2005年考试定于10月15、16日举行。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属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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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论文录入:admin2 责任编辑:nbmk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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