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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10月16日讯 “3年内,新建廉租房30万平方米、经适房300万平方米。3年后,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实行‘应保尽保’、经适房有号就能买到房。”今天上午,全国首家住房保障工作局—长沙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正式挂牌成立,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石长松为新成立的住房保障工作局定下目标。 长沙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仲池为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授牌。 新成立的住房保障工作局隶属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该局将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统一收归管理,通过购买、联建和政府订货等方式集中储备保障住房房源。该局的成立将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使低保家庭租得起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买得起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经适房居全国前列 长沙住房保障工作自1998年启动以来至今已接近10年。目前,长沙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房屋供给体系。到今年9月,该市已建设经济适用房1201.59万平方米,廉租住房1108套、6.52万平方米,为34.88万户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全市人均建筑面积也由1998年的17.48平方米提高到2006年的28.29平方米。 该市还为4200户12000多人发放了住房困难补贴,对承租公有住房低保租赁户2960户减免了租金,核减面积10.78万平方米,年核减租金133.84万元等等。目前,长沙廉租房人均保障面积扩大到12平方米,比全国高了4平方米,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平方米,长沙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居全国前列。 3年后有号能买到经适房 新的住房保障工作局成立后,该市确立了廉租房、经适房建设目标。 廉租房方面,2007年底,对该市内五区有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家庭和有需求的住房保障对象实行“应保尽保”;到2008年要把“应保尽保”扩大到区县,包括中西部分地区的边远地区;“十一五”期末,将保障范围由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全面覆盖满足全市低收入家庭的需求。 经济适用房方面,3年内新建经适房300万平方米,并对重点工程实行计划同时再兴建1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用3年的时间把过去积压的经济适用房全部消化掉。3年之后,市民只要拿到经适房指标就能买到住房。该市还将通过完善旧城区改造与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等多种渠道保障居民住房。 部分企业可自建经适房 长沙市住房保障工作局今后将对新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规划、建设、管理、监督进行严格管理。 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也可适当相对集中建设,但必须都在3环以内;经济适用房项目可集中建设或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企业自建经济适用房只能是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 新建廉租面积单套不得超过50平方米,不得配建停车场(库),经济适用房单套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同样不允许配建停车场(库);两类住房申请门槛也将户主户口年限限定为5年,年龄被延长至30岁;廉租房还首次引入退出机制,不属于低收入家庭要主动退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对外销售期也划定为5年。
[稿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文 刘芳 陈欣] [编辑:邓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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